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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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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被自愿离岗”官员值不值得同情?
 作者: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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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
  近日,这条新闻在网易引来了近十万网友的评论,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身份和心态,有不同的认识。这些观点大至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类认为:一方面大呼杜绝吃空饷,一方面让提前离岗?离岗还连涨3级工资?实在有些不靠谱,这既是与国家相关退休政策作对,还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折腾;第二种观点认为:干部的年轻化,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老同志们要为年轻人让出机会,才能让更多年轻人创新性地完成新的改革任务;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如果腾出的位置,是真正用於起用有为的年轻干部的话,倒也无可厚非。但就怕这种调整,只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调整,62个正副科级的位子,应该是怎样一份稀缺的资源?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是这次“被辞职”的官员们的心态不正常,对於某些“油水充足的职位”,就是再加十级工资也不会轻易松手,而相比於他们“退”的条件,许多普通职工是想都不敢想的。
  以上诸种观点,使这个舆情变得复杂和敏感。应该说,从言说者的主观角度来说,每一种观点都有其成立的理由,但又不完全站得住脚。中国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复杂性,也就全在於此。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一件让62个大龄正副科级干部离岗,如果支持,大可以认为“这是一次不拘陈规的改革,一场破格推陈出新的创举”;而以反方向来看,则大可以认为这是“不讲规则不尊重法律的一次劳民伤财的妄动”。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当下某些地方离“依法行政”有多麽远的距离。在某些地方,法治还是遥远的浮云,而人治才是真正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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