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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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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4版:寰宇快讯
教授:土地公有制度下开徵相当於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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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五年内能全面推出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不是所谓的试点,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住宅评估市值年年徵收,我就辞去博导职务,承认自己误人子弟!”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董藩18日表示。
董藩称,几年前争论物业税(即现在的房产税)时,我说过这样的话,住宅物业税,十年出不来。时间虽没到,但我赢定了。
对於做出此项判断的原因,董藩给出了三条理由。首先,在土地公有制度下搞私有基础上的房产税,法理不通,等於抢劫;其次,在全国人大无授权情况下政府推出此税违法;第三,即使有授权,只能授给国务院,地方试点也违法。董藩说,希望支持实施房产税的人读法学法,勿乱说。
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其中提出,“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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