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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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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对官媒刊登有争议文章的两点建议
 作者:杨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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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个现象我很担忧。连续有人在官媒党报上发表文章痛批宪政与法治,引起舆论哗然。按说,改革开放多年,中国的媒体,无论是互联网还是平面媒体,都有了一定的言论空间,党报上出现一些批评宪政的文章,有何不可?我担心的是,网上风传一些行政部门插手强力推荐这些文章,给外界一个印象,那就是这不是某位作者的个人观点,而是代表当局的主政方向,代表新一届领导人的执政理念。
  一些老同志认为,这些有违常识、有背常理的文章不代表中央精神和领导人引领的方向,反而有可能是因为有些顽固的利益集团感觉到新任领导要动他们的奶酪,於是急忙抛出了那些狗屁不通的“护身符”与“免死金牌”。作为一名草根,和一名同腐朽分子划清了界限的老党员,我认为自己有责任在这里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第一点建议:今後如《人民日报》这样重量级有代表性的官媒党报在发表评论时,应该遵照世界绝大多数媒体通行的做法,注明登载文章所表达的观点是“本报立场”、“中央精神”还是“只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官媒党报是党的喉舌,有些文章代表官方立场与政策方向,但经过媒体改革,官媒党报也扩大了表达空间,不说做到了“百花齐放”也至少有了“十花争鸣”,不得不说,这是中国的进步,是好事。然而,既然官媒党报传统角色是扮演党的喉舌,就不能不在刊登观点相异甚至相反的文章时要慎重注明,否则,从小的说,会引起外界对党有分裂的看法;从大的方面讲,会引发思想混乱;更严重一些看,还会害死人。不要以为我在耸人听闻,大家还记得当年《人民日报》发出无数篇“亩产万斤粮”的雄文吧?
  如果从执政党与领导人立场出发,就更应该让每篇引起争议的理论或评论文章都注明是“官方立场”还是“个人观点”。一些实在是无厘头,甚至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理论文章”,是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污点与笑柄的,你不注明属於你个人的观点,等於是把这个“屎盆子”扣在全党尤其是当家领导人的头上,是要遗臭万年的,你担当得起这个罪名吗?
  第二点建议:今後在官媒党报上发表有舆论导向与理论“创新”文章,除了一些党政领导人集体做出的决定而不宜留下个人名字外,其他作者不管使用真名还是笔名,又或者是“粱效”之类的集体贡献,都应该在文章末尾标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供职单位。
  如今,连网络这麽“混乱”的地方,都实名制了,堂堂的官方媒体与党的喉舌有什麽好怕的?既然是宣传“放之宇宙而皆准”的真理,在一份人间的报纸上还用得着躲躲闪闪?如果你说的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民会记住你的名字;而如果你怀着一颗肮脏的心,写出毒害中国人的文字,大家也不会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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