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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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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先驱社会
进一步做好弱势儿童保护工作
 作者: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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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党政府十分重视对弱势儿童的保护工作。几年来我们不断提高弱势儿童的各种福利,并对虐待儿童者进行了严厉惩处。
  去年10月,国家党政府发表了《关於弱势儿童的白皮书》(White Paperfor Vulnerable Children)。在这份白皮书中,我们公布了《保护儿童行动计划》(Children』s Action Plan),其中列出了40余项保护弱势儿童免受虐待的具体措施。为了有效地实施这个计划,我们向学校和医院增派了社会工作者,为弱势儿童保护项目提供了更多的资金,还成立了儿童工作队(Children』s Teams)来保护处於受虐威胁中的孩子们。
  今年国会将通过新的法律,扩大政府在弱势儿童保护方面的权限。社会发展部首席执行官、教育部首席执行官、卫生署长、司法部首席执行官和警务署长等五位政府部门高级官员将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新的法律将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使用作出规定。如果某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与儿童发生接触,那麽他在开始工作之前必须接受甄别和审查。这是一项涉及大约3.76万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规定,有犯罪前科者将被永远排除在会与儿童发生接触的岗位之外。
  新的法律还将加大打击虐童行为的力度,我们计划引入《预防伤害儿童保护令》(Child Harm Prevention Orders)。如果某个成年人可能对儿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麽他就不得与儿童进行接触。
  我们还计划为处於受虐威胁中的儿童制定另一项保护规定。根据规定,曾经虐待过孩子的家长们有义务向政府部门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孩子是安全的。这项规定将彻底改变政府过去的做法。过去的做法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调查,证明孩子曾经受虐或处於受虐威胁之中。对於有过虐童记录的家长,如果他们打算继续怀孕生子,那麽他们就必须证明自己将是合格的父母。否则的话,他们的新生儿将被送往别处寄养。
  新的法律将给予法院更大的权力,使之能够在极端情况下对虐童父母的监护权进行限制。受虐的孩子将被送到由“生命之家”(Homefor Life)安排的家庭寄养,被剥夺了监护权的父母不许骚扰孩子的新家和生活。
  进一步做好弱势儿童保护工作是我们的愿望和责任。作为一位父亲,我一直关注着孩子们的安全和福利。我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关心和爱护,有一个美好快乐的人生起点。


  (杨健议员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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