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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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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4版:先驱博客
教材夹杂广告害人不浅
 作者:王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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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事儿,如果不是媒体报道,你还真不敢相信是真的。广东肇庆市学生使用的英语教材中真的就夹带大量广告。于是我惊呼:了不得了啊,真该管管了!教材夹带广告,引人误入歧途,害学生不浅。
  理由之一,稍有教育常识的人都知道,教材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途径,还是对大中学校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范本,更是先进教育理念最直接、最深刻的载体。由于教材受众人多、覆盖面广和影响力大,可以说是教育、乃至整个民族的奠基石。承载著如此之重使命的教材,岂能由具有浓厚商业色彩的广告染指?
  理由之二,教材的使用对像决定了它不应该夹带各种内容的广告。人所共知,教材、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使用对像主要是中小学生。他们处于成长阶段,涉世不深,缺乏明辨真假和是非的能力,更缺少揭露假恶丑的能力。
  理由之三,从传播手段和途径看,教材中夹带广告亦有侵害国有资产和不公平竞争之嫌。大家都知道,我国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教材实施国家购买制,是纳税人集体的结晶。教材不等同于电视台、报纸和网络、图书,可以从事广告经营和商业开发。在国家统一花钱购买的教材中夹杂广告既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更未得到纳税人的许可,也未有招标等程序,这至少涉嫌侵害国家财产利益和涉嫌不公正竞争。
  为什么我们的有关部门和学校,在这样一个基本的常识问题上,态度如此模糊曖昧,甚至允许其长期存在。这足以证明有一些人对事业、对工作、对教育孩子这样涉及祖国未来的大事情上是何等的漫不经心,何等的不负责任,我甚至怀疑其中是否有利益所在。
  作为一名语文教育工作者和教材编写者,我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教材中夹带广告的恶劣现象,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追究有关部门失职失察之责。教材夹带广告这一典型案例告诉人们:原则必须坚持,底线不可触碰。我还想对从事教材研发和编写的同行说,无论从爱护孩子、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还是从捍卫常识、守住良知的角度,不在孩子们身上赚昧心钱,不在教材上打歪主意,道理很简单,教材太重要,教材中夹带广告这类行为实在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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