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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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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限薪令能否提高国产剧低质量?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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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期撞上更年期2》的男主角杜淳拿了1600万,女主角马伊琍拿了1800万;《红高粱》男主角朱亚文的片酬达到一集90万。11月11日,微信公共账号“娱乐oncall”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将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在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时下的国产剧质量堪忧,明星的报酬奇高,总局想通过限制明星的片酬给影视公司分忧,进而让制作方有更多的经费用于提高影视剧的质量。这样的初衷,真心不错。好的动机当然必要,至于其效果如何,则需要时间的验证。
  就舆论的反响看,这个传说中的明星“限薪令”分歧不小。赞成认为:“早该如此,太离谱了!”反对者则认为:“明星薪酬多少是市场决定的,政府不要干预。”
  明星演员的片酬要有个合理的范畴,低于这个范畴不好,超过这个范畴也不妥。至于合理片酬的范畴如何确定,相信市场会给出答案,我们不必为这个事情操太多的心。在我看来,限制明星演员的片酬,不能解决国产剧现有的粗制滥造问题。
  国产剧粗制滥造,有制作人员水平的问题,有演员演技的问题,也有片酬高造成的无法提高质量的问题,这些显然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国产剧的质量普遍低下,主要在于拍摄题材范围过小。卫视和地方台播放的电视剧,几乎是抗战剧和国共谍战剧的天下。真正反映时代生活的影视剧,也多是些家长里短和不痛不痒反映反腐的题材。
  作为管理部门,要改变国产剧质量堪忧的局面,首先是限制剧本的选题不该扎堆。否则,再才华横溢的编导,拍摄一辈子的抗战剧,很快也会江郎才尽的。鼓励影视剧立足我们这个时代,审视这个时代的问题,鼓励影视公司拍摄和这个时代合拍的影视作品,恐怕比限制明星演员的片酬更有利于影视剧质量的提升。当然,限薪令还要合法,不然擅自规定片酬,规定违法所造成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不给影视剧的题材设置门槛,不对编剧念太多的紧箍咒,鼓励影视公司推出新人,明星的身价自然也会降下许多。所以,提高影视剧质量,网友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该给自己来一个限权令”,因为“广电局你太累了,也该歇歇了”。这样的建议,不知管理部门也该听听并尝试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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