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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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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环宇新闻
21世纪传媒总裁被批捕承认年收入近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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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1世纪网总裁刘冬、理财周报发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后,备受关注的21世纪报系新闻敲诈案又有最新进展——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顥、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沈承认收企业「保护费」

  警方介绍,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系21世纪传媒旗下财经类媒体,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负面信息,并利用上市公司、IPO公司对股价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关产业公司商誉受损的恐惧心理,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上市公司、IPO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的「保护费」。
  对于下属媒体的涉嫌犯罪行为,沈顥承认自己不仅是默许,更是领导者、支持者、协调者和参与者。
  警方查明,在沈顥执掌21世纪报系期间,上述行为成了重要的盈利模式。而在庞大的利益链中,沈顥是实际操控者:一是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3家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合作」、收取「广告费」。二是亲自参与重大「合作」事项的决策,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重要客户,直接指使相关主编删除负面报道。
  警方调查还发现,在删稿遇到阻力时,沈顥对拒不执行删稿指令的主编进行调离;在采编、经营部门因利益冲突时,通过提高采编部门收入,保证其按要求撰写并删除相关负面报道。
  警方透露,在担任21世纪报系发行人和21世纪传媒总裁期间,沈顥利用职务便利,在财务报销、下属公司註册地选定等诸多环节存在涉嫌犯罪行为,目前查证的涉案金额累计达100余万元人民币。
  2006年,21世纪传媒以市场化运作后带来了巨大收益,沈顥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极大,遂与公司高管多次商议提高收入。
  陈东阳、乐冰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均证实,在未得到21世纪传媒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沈顥与其他公司高管采取虚构业务招待费、使用虚假的个人消费发票报销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为自己增加了收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2006年到2009年,沈顥等人用这种方式共套取公司资金200余万元。其中,沈顥领取70余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书中,沈顥涉嫌的另一个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前后,21世纪传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户上海某经济园区,并成为园区内的税收大户。2011年,公司财务总监乐冰按照沈顥的指令,以撤离註册园区为砝码,要求经济园区给予公司高管个人好处费。
  「21世纪传媒的高管提出这一要求后,为了留住企业增加开发区的税收,没办法才同意进行奖励。」相关经济园区负责人俞某某证实。
  警方查明,该经济园区于2011年、2012年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现金,共计40万元,沈顥与乐冰各分得一半。沈顥还特地关照乐冰向经济园区索要奖状,以「奖励费」的名义掩盖收钱事实。此后,沈顥没有再提出将企业搬离园区,也不再要求为企业向园区争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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