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认为,打贪反腐本来就是全球各个国家政府的责任,联合国也有国际反腐公约,因此外国政府,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本来就有协助缉捕涉嫌贪污腐败疑犯的义务。但一些国家却长期收容和庇护中国贪官,鼓励他们转移资产到海外。在中国政府大力反贪后,却坐享反腐成果截留赃款,如同打劫勒索。
有评论指出,中国政府因追捕外逃贪官而让步允许协助国家分享五至八成贪官资产,追回罪犯钱留他国,势必导致部分国家认为中国政府软弱可欺,将中国视为提款机,继续收留贪官,之后再以协助反贪为名没收贪官资产,坐地分赃。
评论认为,贪官海外资产,本身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和贪污纳税人血汗钱所得,属于全体人民财产,政府无权轻言让步放弃。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已在全世界各国大洒金钱,应有很多手段促使各国协助缉捕外逃贪官追赃,决不可轻易放弃贪官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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