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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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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文艺界名人吸毒 他们不是 榜样
 作者: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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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近两周,两位明星(确切说是文艺界名人)因涉毒被警方控制。其中一位,著名导演张元,早在2008年,就因聚众吸毒被拘留十天,此次系“二进宫”,另一位宁财神不仅是流行作家、编剧,更因出任《非诚勿扰》嘉宾,混出一张人人熟悉的“邮票脸”来。
  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身体、情绪容易处于不稳定状态,加上交际圈、生活方式等的问题,不论中外,明星和文艺圈人士,往往是吸毒的重灾区。一些明星常常被早已涉毒的圈内好友,在知情或不知情中拖下水,更有些明星在这种畸形的聚吸“小圈子”里,把吸毒当做一种“有身份”的象徵,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毒品本身最大的危害并非其化学毒性,而是毒癮对吸食者精神自控能力的摧毁,许多国家的研究均证实,海洛因、可卡因等“硬毒品”吸食上癮后戒毒復吸的概率极高,有些地方甚至近乎100%,而在明星和文艺圈的某些畸形“小圈子”里,特殊的氛围也极易造成曾吸食者的復吸,哪怕是相对上癮率较低的软毒品。
  此次曝光的张元,本人就现身说法,在公众面前作“戒毒大使”状。让曾经涉毒的明星做这种“浪子回头”
的榜样效果如何?一方面对其个人人格而言未必不是一种附加伤害,另一方面吸毒的高復吸率特点,也让这种行为很容易因“榜样”的復吸曝光,而陷入一种令社会“很受伤害”的尷尬。
  当然,将涉毒明星当做反面榜样也未必合适。一方面他们是公众人物,理应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吸毒这种自毁形象的做法违反现行法律,当然不足为训;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普通人,不论中外,涉毒者的身份五花八门,吸毒并非明星、文化人的专有标籤,过多突出其特殊身份,用心诚然良苦,却未必能达成最佳的反吸毒、反覆吸效果。
  那么应该怎样对待这些吸毒的文艺界名人?
  依法处置,一视同仁,不因其是名人、大腕而特殊照顾、从轻发落,也不因他们是可以儆猴的那隻鸡,就特意拎出来“示众”,而是让他们得到和任何一个吸毒者、聚吸、復吸者同样的教训、惩戒和帮助。对他们本人,对他们的“粉丝”和全社会都是最好的选项——一言以蔽之,在反毒品话题上,他们只是涉毒者/毒品受害者的双重身份,而不应因身份特殊、名头响亮,而被充作正面或负面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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