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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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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如何看待3年产假这个问题
 作者:王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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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这位代表指出,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基于此,他提出了这样的提案。
  每一次这样的建议提出,社会的反应都非常奇怪,尤其是女性的反应更是奇怪:照说是明白的为女性好,可坚决反对的常常是女性自己本身。3年产假,如果母亲真的休了,她还要不要工作呢?
  近代西方女权运动的最大成就就是对母权的尊重与保护,认为女性生育、抚育、教育孩子本身就是对社会的巨大贡献,本身就是一个应该拿工资的事情。因此当母亲生下孩子后,就被视为已经有了工作,国家就会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帮助。
  所以,西方发达国家都是从这个高度来保护家庭、女性和孩子的权益的,他们的整个社会与法律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保护这些。所以不鼓励母亲丢下孩子去到职场中打拼。
  15年前,本人在拙著《发现母亲》中曾提出要让每一个母亲服3年“母役”的建议。为什么要服“3年母役”呢?
  因为在人生的头三年特别重要,是在组装大脑。人是分两次诞生的,在母胎里是第一次,是长脑神经细胞的数量,出生后的三年里是第二次,是长脑神经细胞的重量。在母胎里,孩子与母亲用脐带相连,出生后,是通过母亲的怀抱用乳带相连。没有在母胎里生长十个月的胎儿为早产,但如果在出生后的3年内母子分离,也会导致类似的教育和情感的早产。
  所以,这3年其实是有它特殊意义的,是与一个人的成长,是与大脑的发育紧密相关的。其他的哺乳动物都不要这么长时间,但人类需要。如果把受教育的时间加上,人类受教育的时间更是长达20年左右。
  无论今天是不是实行3年母役,不远的将来一定会这样做的。这事实上是一个学理性的问题,就像现代社会要对每一个孩子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一样。
  母爱不应该是不值价的,母爱应该是至价的!给新妈妈们3年产假,并由国家给这些为我们国家和民族哺育孩子的母亲们一点补助,正是我们社会与政府对母亲劳动的认可与承认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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