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检察院通报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01件,涉案236人,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152人。新京报记者采访昌平、海淀、石景山等多个区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权力集中、监管缺位,使“小官巨腐”有空子可钻。
据介绍,“小官巨腐”的一大特点就是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不高,但权力集中。2008年至2013年,昌平检方在查处的29人中,从职务看,所长、站长、经理等单位“一把手”12人,副所长、副站长等副职3人,主任、科长等主要部门领导5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从职级看,副处级1人、正科级13人、副科级4人、科员级5人、无职级6人。“由此可见,涉案人员主要集中于单位主要领导和部分『实权』岗位。”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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