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14年09月02日
新闻内容
第B01版:环宇新闻
香港2017年将实现特首普选 行政长官须爱港爱国
 作者: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政改方案公布,2017年特首选举实行普选,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2至3名候选人,候选人须获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普选产生后由中央政府任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决定指出:
  一、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时:
  (一)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
  (二)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
  (四)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如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未能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行政长官的选举继续适用上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港府表态:一人一票仍存一定难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决定》通过后会见传媒,他表示,他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咨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梁振英说,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他说,“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
  梁振英还强调,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五百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梁振英表示,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梁振英还呼吁市民以和平、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