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哲人说,人之所以爱旅行,不是为了抵达目的地,而是为了享受旅途中的种种乐趣。但不少时候,人在旅途变成了人在囧途,究其因,除了疲劳,更与遭遇种种不可知的欺辱有关,比如被强制购物、动辄被“宰”。更令人沮丧的是,权利受侵害后维权无门。
三亚设立旅游警察,可谓正当时。一方面,三亚旅游市场丑闻不断,不下狠功夫治理,就难以洗脱恶名。一个案例是,几年前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的吕日周,在三亚第一市场买水果,30个水果缺了6斤。此外,口袋里的2000元钱也被偷了。当地人对他说,小偷比老百姓厉害,老百姓看见也不敢说。当吕询问有没有工商和公安管理人员时,竟然被告知:“你快点走,小心挨打。”
另一方面,三亚要建设国际化精品旅游城市,这就须从消除旅游乱象开始。对三亚来说,设立旅游警察,可看出一座城市知耻近乎勇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努力。但是,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不单三亚存在,在其他旅游城市也有类似情况。
特别是每到五一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但凡热闹的旅游景点,无不出现游客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因此,这些地方是否同样设立旅游警察,当然需要因地制宜和集思广益,但三亚设立旅游警察的思路值得借鉴。
曾经,人们将各地的旅游乱象归咎于法制不健全,可是,自2013年10月1日起,旅游法正式施行整整两年,旅游乱象仍此起彼伏。这就说明,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制不等于法治,健全法制的同时还必须落实法律。设立旅游警察,可使旅游法贴地而行,彰显权威与效力。与此同时,旅游警察如何协调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也是现实问题。
旅游业被誉为“没有烟囱的工业”,中国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旅游大国,但旅游大国不等于旅游强国。唯有不断清理旅游乱象,从执法上发力,从制度变革上发力,从完善人文环境上发力,公众的旅游质量才能得以保障。唯愿出行环境更健康一些,我们不仅能减少窘状,更能欣赏到不同美景,体味别样人生,让人在旅途变得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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