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绝非一条带、一条路——李希霍芬的丝绸之路——silk road——用的“路”也是单数,其实古丝绸之路有多条:茶叶丝绸之路、香料丝绸之路、瓷器丝绸之路、南方丝绸之路等,应该用“silkroads”。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形成的“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等经验的外延,通过各种经济走廊形成经济带,与海上经济走廊形成陆海联动的系统化效应。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就是为了强调在21世纪里如何实现港口改造、航线升级换代,不仅提升航运能力,更要做到“人海合一”,与陆上丝绸之路强调的“天人合一”相呼应。
日前,有关部委下文统一将“一带一路”翻译为“Belt and Road Initiative”(BAR)或“Land and Maritime Silk Road Initiative”,而不是此前广泛流行的“One Belt & One Road Initiative”(OBOR),试图避免“一带一路”的公共外交悖论。
这种努力是有必要的,但似乎有点晚了,因为OBOR已经大量流行。笔者多次出国讲述“一带一路”,多用OBOR,发现与BAR相比差不多,老外不是误解,而是不解、听不懂——“一带一路”是什么?当然,听不懂本身就是中国特色。像“龙”翻译为“dragon”,外国人听得懂,但往往会曲解!
“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否其名称也应遵循此原则而非中方单方面确定?不能因为有抱怨就改,是否“一带一路”中文说法也改呢?老外对“一带一路”概念的抱怨主要是其中没有“丝绸之路”,对“带”的说法一头雾水,对“一”的提法更是莫可名状!其实,老外抱怨的不是名称,而是内容——油画思维无法理解水墨画。
因此,“一带一路”的翻译悖论本质是名与实的悖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行不端。虽然我们为了怕引发外界猜疑,不用“一带一路战略”的提法,改用“一带一路倡议”,但“一带一路”还真的不只是倡议,而是实实在在的发展战略、合作规划。从这个角度讲,“一带一路”的英文翻译还是难以通过规定译法而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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