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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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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2版:先驱深度
裸官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作者: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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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外逃的官员到底有多少?各方面给的统计数据不一,但数以千计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数字还在迅速增加。一般来讲,裸官是外逃的第一步,一个官员的家人都在国外定居了,那么,他的出走,似乎也就是时间问题了。但是,国内控制和惩治裸官的呼声很高,有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一些限制措施,但基本上收效甚微。不仅裸官数量在增加,外逃官员也依旧不少。
  实际上,所谓的子女和配偶都在国外的裸官现象,是一个很复杂的状况。中国现在处于半开放的状况,尽管GDP已经排名世界第二,但骨子依旧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在这样的发展阶段,无论哪个国家的精英,都会倾向于把子女送到发达国家受教育。在现阶段的中国,无论讲财力还是社会地位,官员属于当然的精英。而且对于他们而言,半开放的国门,开的会更大一点。即使没有腐败问题,官员和家人出国的自由度,都要远远超过一般人。
  无论有多少规定,多少限制都没有用。毕竟,尺度是由具体负责的人掌握的。而且国家事实上也不可能制定一个法律,不许人们送子女出国接受教育。无论社会舆论压力有多大,即使不讲情面,政府也很难禁止官员把子女出国。除非国家成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财产审核机构,逐一审查官员财产的来源合法与否。显然,在官员财产形式上公开都难以做到的今天,这样做是不可能的。
  既然无法控制官员把子女送出国接受教育,事实上也无法限制官员的家人利用各种途径出国,在大型国企和外资企业任职(有特别多的出国甚至派驻国外的机会)。那么,裸官现象就遏制不了。虽说,也许不是所有的裸官,都存心要外逃,但只要成了裸官,国内但凡有个风吹草动,他们走的概率就比较大。一旦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事先的财产准备是必须的。尽管外逃官员的子女,也有在国外混得比较好的,但他们中的多数,在国外的生活,还是靠国内的准备。对于官员而言,这些钱,无论是否涉嫌贪腐,但都跟他们的职务有关。
  其实,也有相反的情况。一些把子女送出国留学的官员,子女学成(有的只是混了个文凭,或者买个野鸡大学的文凭)也能回来。由于父母的庇护,这些特别的海归,回国无论进入官场还是大型国企,都混得不错,晋陞速度很快。即便有些人的晋陞跟自己的努力有关,但谁也无法否认他们父母背后的作用。同样掀动社会舆论的官二代接班问题,其中不少,都是官员的海归子女惹出来的事儿。官二代接班问题,所引起的社会公愤,一点不比裸官和外逃官员小。
  事实上,在现行制度下面,是没有可能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来遏制裸官现象和官员外逃的。用人来看住人,那么看人的人自己谁来看呢?即使控制了所有官员的护照,我们能做到不让官员出国吗?有可能把所有官员的第二本、第三本护照都查出来吗?我倒相信,在这个问题是,执政党和政府属于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我不大相信,这些外逃的官员和家人,都非常喜欢西方,喜欢他们所去的国家,尽管他们信任所选择国家的制度和法律。外逃官员和家人最多的是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虽然环境不错,空气很好,但就生活而言,远不如这些人在国内过的舒服和热闹。更要紧的是,一旦选择了外逃,就意味著官员甚至包括他们的家人的政治生命的完结,人前显赫的日子,就此告终。他们多数人根本没有可能在国外就业和创业,开始新的事业。
  绝大多数人,事实上等于隐居,在财产上,只能坐吃山空。如果子女已经习惯了紈裤子弟的生活,那么,即使在国内刮的钱再多,也未必能够支撑他们肆意挥霍的。
  所以,官员外逃,跟商人、演员以及其他精英移民一样,对多数人而言,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几乎多数逃出去的精英,到了国外之后,都没有国内过的光鲜。精英外逃,有对环境生态的不满,有对教育的不满,也有对社会环境的不满。但更多的,则是对中国法律和政治生态的担忧。官员,其实也是一样。
  我也不大相信,做裸官和外逃的官员,在道德和人品上,一定比不裸和不逃的官员更差,贪腐程度一定更高。他们中间,也不乏一些具有比较能干的人。如果官员能够像新加坡和香港的官员一样,可以不贪腐,就过的很舒服,我相信多数人未必会捲入灰色和黑色收入的陷阱。如果反腐败能够依法进行,贪腐得多的人一定会被抓出来,不怎么贪腐的人多半没事,存在大体上的公平,我相信,也不会有特别多的人一定要选择逃亡。所以,对于裸官进行道德讨伐,意义不大,最关键的,是制度的检讨。
  现在中国的官场,权力很大,尤其是一把手权力就更大,在很多方面,接近皇帝。这么大的权力,又每每跟市场发生联系,过手大量的金钱和利益,没法让人不动心。体制内权力缺乏制衡,贪腐的预先防范,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反贪机构都不管这样的事。人大的监督,长期没有起色,各级人大代表,绝大多数都是官员,谁乐意自己找自己的麻烦呢?而媒体的监督,前些年,至少异地监督还有点影子,这些年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也几乎等于零了。腐败本身,在官场上,就是一个巨大而充满不可抗拒诱惑的陷阱。而出了事之后,反腐机构的反腐,又严重背离法制。
  这些年,纪检和反贪部门的负责人利用权力腐败的事件,时有所闻。在某些人看来,反腐败的操作,每每跟权力斗争有关,落马的人,都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这样的看法,是不是准确,我们无从判断,但落马官员的偶然性,的确很大。如果没有这样的偶然性,就不会存在这样庞大数量的外逃官员了。也就是说,即使掉入贪腐的陷阱,还是有很大的可能,可以从陷阱里全身而退的。所以,至少对于某些人而言,在中国做官,已经成为一种风险投资。如果被抓了,就是掉入了风险的陷阱里,没抓住,就赚到了。逃到国外做寓公,只是一种选择。留在国内不走的,也社会观感也未必会好。
  在这个意义上,要想减少裸官现象,遏制官员外逃,只能从改善制度和法律环境入手。至少,得让那些目前还比较规矩的官员,有安稳感。在制度上,鼓励官员向善。其一,釜底抽薪,大力度削减官场的权力,尤其得削掉官场对市场的干预审批权。其二,引入体制外的监督,让媒体和社会监督,在事实上成为可能。其三,反腐败必须遵循法律,不能让反腐机构变成明代的东西厂和锦衣卫。如果这三点都做到了,事实上就没多少人乐意做裸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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