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受虐男童构成轻伤
18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向社会发布,浦口区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男童的养母李征琴和生母张传霞是表姐妹关系。李征琴被刑拘后,孩子一直由张传霞照顾。张传霞表示,孩子仍由她带著在学校附近的旅馆居住,通过记者她才知道「表姐没有被批捕」。「这对孩子和我来说都是个好消息。」张传霞称,虽然孩子仍希望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但事发后到现在,她始终没有和孩子养父联系,「在等事情的结果。」
当晚,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解释了对李征琴不予批捕的四点理由:
一、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逮捕并不意味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处罚,不逮捕也不意味著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二、对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无逮捕必要。三、李征琴为了教育子女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与其他故意虐待、无端殴打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差异,其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四、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当事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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