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房地产前,往往没有先咨询税务的意见就把投资房地产买下来,做了错误的选择,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最常见的一类是不明白房地产价格和GST相关的问题。
前题是投资者先要明白那一类房地产是有GST,那一类是没有。房地产的种类有:
1.民房出租
2.商业房出租
3.单一农场出租
4.带住宅农场出租
5.土地分割
以上列出的除了第一类是没有GST之外,其余都会存在与GST相关的问题。GST相关的问题例如有:
•投资者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的扣GST?
•在什么情况即使是註册了GST也不可以扣GST?
•如可以扣GST但是有一部分是自住的,能扣的GST又是多小?
这些不同的GST因素常常都会影响到投资者在购买房地产价格的高低和投资利润的大小。所以重点是要明白不同的房地产是会有不同GST的问题需要注意。
投资者应该在签买卖合同之前先明白GST会否对这个投资的利润有影响,才签一个无条件的买卖合同。
买买合同
投资者在签署买买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购买价格是否加GST还是包含GST?
•买卖双方是有正确地申报他们的GST情况?
•条件日期和交割日期是在哪个时候?订金是付了给谁?
以上的要点也会对整个投资项目的现金周转,成本和利润的高低造成很大的影响。
从我看过的案例中,过半的人都是把GST弄错,面临的问题就不只是多支付与少支付了GST的问题,而是要面临将会被IRD罚款的可能。
举例来说:
两个已经註册了GST的地产商,分别是地产商A与地产商B,他们两个分别也买了一套房子翻新,翻新后就会把它卖掉来赚取利润。他们两个的买卖价格和翻新的费用也是一样的。
购买价格是$70万(GST inclusive),翻新的费用是$15万(GST inclusive),卖出去的价格是$105万(GST inclusive)。但是,结果是地产商B比地产商A多赚了大概$9.1万。
原因就是地产商B是可以在他的购买价格上跟IRD扣GST,但是地产商A是不可以在他的购买价格上把GST扣回来。
希望大家可以从这个简单的案例了解为什么GST对你的利润会有不同的影响。
如果读者想对这方面有更多的了解,欢迎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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