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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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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2版:先驱深度
干尸男童 自己担责70%怎么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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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刁秀拿著王志强12岁和3岁时的照片

  丢失的男童如果没有救助站的救助,即便流浪乞讨恐怕也不会成为乾尸,进了救助站却丢了命,还得自己为自己的死亡承担70%的责任,这怎么听著都像个笑话。

  河南“干尸男童”救助站死亡一事终于等来了官方的处理结果。
  据新京报报道,6月5日,信阳市政府处理“乾尸男童”王志强事件工作组向家属公布了责任划分: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担责70%,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担责15%,救助站管理过失担责15%,此外工作组表示将向王志强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3946.15元。
  男童父亲王新红对上述结果不满意,我们也想知道70:15:15的责任划分是怎么来的。
  除了智商低身体状况都健康的孩子如何在进了救助站半年后成了恶病质?这个智商低于常人的孩子到底能不能为自己的死亡负责70%?

  13岁白胖儿子智商低胃口好

  4月22日,对王新红来说终身难忘。
  他13岁的儿子王志强在走失半年后死亡,在殯仪馆确认时,王新红很难相信这具看上去形似“干尸”的尸体是他以前90多斤的儿子。
  记者详细描绘了王新红见到儿子的情景:当他解去缠绕在尸体左腿大腿骨上的尿不湿后禁不住失声痛哭,妻子也当场晕倒。因为左大腿上一道10厘米长的伤疤,正是儿子王志强5岁骨折缝合后留下的。
  13岁的儿子以前明明不是这样子的,他从小到大都白白净净,脸蛋圆嘟嘟的招人喜爱。
  人民网报道,王新红回忆,王志强6岁时被医生确认智商比一般小孩低,其他身体指标正常。
  因为调皮捣蛋老惹事,他小学二年级輟学在家。13岁时,王志强数数只能数到二十几,虽然不会写,他知道自己和父母的名字。
  因为智力缺陷,夫妇俩加倍宠爱孩子。母亲刁秀最爱给孩子买衣服,在夏天每天要给王志强换三套衣服。她清楚记得,10月2日走失这天,王志强穿著新买的的绿色哈伦裤,脚上是一双刚穿了两天的新款特步。
  干爹李先生称,王志强语速慢、有点结巴。而王新红说,孩子性格并不沉闷,他会和认识的街坊打招呼、喜欢听摇滚,还会跳类似迈克尔·杰克逊的那种舞,看见父亲笑,他还会脸红。
  王志强的胃口很好,一天喝四瓶营养快线,爱吃肉,尤其是爸爸做的燜排骨、燜鸡。王新红称,去年儿子个头将近140厘米,体重大约90斤。
  可现在,这具乾尸的重量不足30斤。

  救助站半年儿子到底得了什么病?

  除了体重上的异常,乾尸的形态也让王新红觉得发生了什么。
  据新京报报道,这具皮包骨的尸体呈侧躺姿势,双腿弯曲,左手臂伸到胸前,似乎要摀住嘴巴。肋骨清晰可见,腹腔凹陷成盆状。肢体关节、骨头突出的地方绽露出血肉。
  5月27日,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乾尸出具了鉴定结论。
  据京华时报报道,鉴定结果认定王志强患重度营养不良(恶病质)伴褥疮形成,并合并多部位结核病变,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在4月18日抢救无效死亡之前,王志强在3月31日,即入住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第二天就被急救车送往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据新京报报道,医生诊断王志强为营养不良(中度)、贫血(轻度)、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低蛋白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疗计划中说明“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的可能”。
  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张院长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他转移来时精神很差,“身体像一直蜷缩著,几乎不能走路,从大客车上下来时,救助站工作人员半扶半抱著他走下车的。”
  而这和之前王志强入住的新天伦老年公寓院长蔡正红所说情形有很大不同。
  据新华网报道,蔡正红称,王志强刚来时状态还不错,吃饭也行,智力跟正常人没法比,不知道家在哪,父母在哪,大概在1月份的时候得过一次感冒,送医院进行过治疗,回来后状态就不好了,不好好吃饭了。
  “我只看到孩子脸上有挠痒的抓痕,在这里并没有虐待他。”
  这种说法直接遭到一名自称曾在新天伦做过护工的女士的否定。
  据新京报报道,该女士在5月1日电话告知王新红,她在2013年在新天伦做过几个月,“蔡院长和尹院长都经常打孩子,”有时用扫帚,还有时用木棍,“打得可狠。”
  这名护工介绍,救助人员在里面都吃大锅饭、菜,每人一小团饭,一勺菜,再想吃就没有了,“很多人都吃不饱。”

  责任划分从何而来?

  对于一名智力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家长的监护义务十分重要,在乾尸男童死亡一事中,王志强的父母存在疏忽是事实。可王志强的死亡,自己和救助站分别占了70%和15%,真的合理吗?
  王新红看到乾尸上的伤痕怀疑孩子饿死并且受到虐待,信阳市政府并没有对救助站是否存在救护不当、或者虐待孩子的行为进行调查。救助站收到孩子后,也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联系家属。
  民政部印发的《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定,受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求助人员身份,并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以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
  除了救助站的不靠谱,公安局、派出所、110接警中心、信阳第一人民医院似乎都有资格成为乾尸男童死亡事件的责任人。
  据新华网报道,10月3日王志强走后,家属曾前往五星派出所和溮河区公安分局报警,民警采了血样却并没有向辖区派出所通报警情。
  距此只差4公里的老城派出所跟五星派出所属于一个分局,而他们接到孩子后,没有进行指纹采集、及时安排送医和发布寻亲公告,直接将王志强送往新天伦养老院。
  京华时报报道,信阳市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溮河区公安分局民警询问市区内有无失踪人员情况时,接警员在没有查寻记录的情况下,直接回答不知道,失踪人员信息没有得到互通共享。
  此外,在王王志强第二次入院时,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对王王志强进行必要的病因检查和有效治疗。
  在以上环节中,每一个步骤、每一处的工作人员的不尽职加起来足让13岁的智障男孩丢了命,他们的责任又该承担多少?
  据京华时报报道,6月1日,河南信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发布通报,对以上工作人员中的2人(救助站综合业务股股长蒋燕伟、信阳市救助站站长李明)作出撤职处分、8人(救助站工作人员龚志强、五星派出所民警邓强、溮河区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四中队原指导员李明辉、老城派出所民警黄凤阳、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樊陶、马婧、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彭振、吴波)记过处分、7人(信阳市民政局分管救助站工作的副局长胡海峰、五星派出所副所长杜松柏、溮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高峰、老城派出所所长陈益书、信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陈功利、信阳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常务副局长何祥松、急诊科主任刘斌)行政警告处分、1人(110接警员王蕾)被辞退。
  一条生命的逝去,赔偿对家长来说不过是一种聊胜于无的抚慰,而对地方政府来说,更多的是警醒。不管是由政府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救助站,还是民办企业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救助站,它总要起到救助作用,不能出了事赔几万块就完了。
  丢失的男童如果没有救助站的救助,即便流浪乞讨恐怕也不会成为乾尸,进了救助站却丢了命,还得自己为自己的死亡承担70%的责任,这怎么听著都像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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