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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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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8版:先驱时评
缅甸为何此时释放中国伐木工
 作者: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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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缅甸密支那地方法院对今年初在缅北部因盗伐、走私木材被拘捕和起诉的100多名中国伐木工进行了宣判,其中155名中国公民被判处了最高刑期长达20年以上的重刑。但判决结果公布刚过一星期,缅甸方面又突然于30日宣布“大赦”,前述155名中国公民也在大赦名单之列。
  缅甸政府何以先不顾中方态度执意重判,而后又将全部被判重刑者释放?
  正如一些分析家所言,缅甸当局近来与缅北“民地武”战事频仍,并因此在中缅边界多次发生突发事件,两国关系不可避免受此影响,不排除缅甸当局借从重量刑宣泄某种不满的因素。不仅如此,对于部分不法商人长期盗伐、走私缅甸境内木材、玉石,缅甸朝野颇多抱怨,缅甸当局对部分不法商人和“民地武”合伙发财尤为不快,今年1月的大规模逮捕、取缔行动,就被认为带有“敲山震虎”,警告走私者“适可而止”及不要和“民地武”合作的意味。
  如今这一警示目的通过从重量刑业已达到,俗话说“过犹不及”,找台阶下就成为题中之义。应该指出,大赦和释放中国伐木工既是“偶遇”又非纯粹“巧合”。
  说是“偶遇”,是因近年来缅甸政府出于各种考量曾多次借重大节日等契机实行大赦,此次大赦的囚犯总数多达6966名,包括关押在缅甸各地的各类刑事犯,其中也包括一些被定罪的前军政府失势军情人员。这些大赦的主要目的,是缓和国内矛盾,改善缅甸政府国际形象,为今年11月即将举行的缅甸大选做准备。从此次大赦的人数、构成看,和此前的历次并无实质区别。
  说并非纯粹“巧合”,则因为中国伐木工系刚被判决即获释,是各国大赦中少见的事例,且缅甸大赦多半借节日宣布,但距离此次大赦最近的“烈士节”(7月19日)却未宣布大赦,而是等到中国伐木工案件宣判后一周才宣布,这本身就颇耐人寻味。
  客观上,借大赦之机顺水推舟地释放可能引发更严重外交后果的中国伐木工,的确是个既能顾及缅甸国际形象、又能缓和各方不满的两全其美做法。
  此次伐木工事件的发生、发酵和解决也应给各方都提个醒:首先,须认识到越境木材、矿藏盗伐盗采和走私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其次,问题发生后应遵循正当的领事协助渠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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