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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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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5版:先驱时评
该给寻官启事把把脉了
 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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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物价局在《郴州日报》上刊登了一则“寻官公告”,寻找该单位“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已近一个月的副局长袁国富。
  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近一个月,实在蹊蹺。更何况,失踪的袁国富还是一名官员,难免令人心生质疑。要说一个人突然失联,无外乎两种可能:要么已死于非命,或被绑架无法联系外界,这属于身不由己,不可抗拒;要么因为个人原因,主动选择隐匿。袁国富是哪种情况,目前还不清楚,如果是前者,警方当介入;如果是后者,就耐人寻味了。
  副局长“跑”了,物价局急了。其实,官员失踪并不罕见,登报寻官也时而有之。比如同是在郴州,3年前,郴州市农机局也在《郴州日报》发布“寻官公告”,找他们的副局长王昌宏。
  据郴州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袁国富失联前,郴州市物价局并入市发改委。两个单位7月27日正式合并后,袁国富就再没来过单位。这个细节充满了解读空间,单位合并,往往触碰既得利益,袁国富擅离岗位是不是在闹情绪?不过,单位虽合并,袁国富目前仍是物价局副局长。换言之,其身份仍在,职务仍保留,又有何情绪可闹?
  按照郴州市物价局的“寻官公告”,如果袁国富再不回单位上班就将被辞退。这是最后通牒,也是最后期限。在这个特殊节点,袁国富会不会现身?可是,即便现身了,若是无故消失一个月,也当惩罚。否则,公务员法的尊严岂不受损?如果袁国富铁了心要走,自然不会把辞退放在眼里。问题是,就算要走,也得走正常程序,像现在这样莫名其妙失联,唱的是哪出戏?
  真相有待还原,但面对官员接二连三的失联,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都有必要从制度设计上进行反思和防范。比如规定,发现官员失联后,所在单位须在多长时间内,将情况上报到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等。别等官员失联一二十天了才有行动,更不能发现官员失联了先自行悄悄找人,实在找不到人了就登报寻人。这样一来,不仅耽误了找人时机,还给人留下“逃避监管责任”的嫌疑。
  袁副局长,物价局喊你回单位上班呢。不管袁国富应不应声,都在提醒相关部门面对类似事情时,要更敏锐一些,应对更给力一些,尤其不能显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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