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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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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7版:风云评论
被取缔的网红葱油饼 本可有皆大欢喜的结局
 作者:张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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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BBC关注的上海著名小吃“阿大葱油饼”因无证经营,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现在店舖已关门。“偌大的上海,容不下一张葱油饼吗?”
  生炉子,揉面,醒面,撒一大把香葱,加猪油和肉糜,先在铁板上双面煎至微黄,再到炉子里明火烘烤,这一张葱油饼,阿大从1982年做到了今天。
  一天出炉300个的葱油饼,对别人而言,只是一口有幸福感的吃食;对阿大来说,这是他的全部营生。可是,这份经营34年的小事业,危在旦夕。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阿大小吃铺属无证经营,已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在事件发生后,由于批评声激烈,监管部门的态度已然发生了变化。先说要取缔,要停业(措辞强硬),后来又说已经联系街道,希望街道能帮助阿大找一个租金便宜的地方,取得证照后再营业。
  问题是,他这小买卖在上海租餐饮场地,未必能撑下来。
  根据报道,阿大以前在菜场做葱油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许可证都有,随著菜场的拆迁,阿大不得不把摊头摆回家里。而利用民宅从事经营活动,因为“居改非”(将居住房改为非居住使用)的性质,是无法办出执照的。
  阿大的成名,得益于口碑和媒体的传播。阿大的横祸,也和媒体有关。这次监管部门出手,完全是因为BBC报道后引起的轰动效应。而这样的事,在上海已不是一例。有一档比较火的旧屋改造节目,将上海老城厢里一家卖餛飩的小店,改造成商住两用的全新“梦花街餛飩店”。节目播出几天后,这家开了20年的餛飩店被关停了,也是因为无证。
  一般来说,如果不给自由,就要给福利。香港对小摊小贩的管理很严格,自由相对少,但自由限制了,就要给福利。2013年,港府向立法会申请拨款2.3亿港元,这笔钱给了4300个小贩,让他们搬迁,离开居民区,每户小贩最高可获6.4万港元资助。
  如果不给福利,就要给自由。像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发生的悲惨故事一样,印度街头小贩和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警察、市政公司(类似于中国的城管)水火不容。严加管理并没有消灭小贩,反而增加了小贩的生存难度——多了一笔行贿警察的费用。
  2014年,印度总统签署了“街头小贩法”,该法案规定,在没有搞清小贩的生存状态前,禁止强行清除摆摊者,并将为小贩颁发营业许可。可以发现,该法的起草、筹备工作,由印度政府住房与城市减贫部负责。
  对,“减贫”。印度政府认为,小贩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捷,受到民众的欢迎。同时,他们的经营是在自谋生路,这不仅减轻了就业压力,也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既然政府目前无力去帮扶全部贫困人群,那么就放手给他们自由。
  而像上海黄浦区监管部门这种“既不给自由,也不给福利”的做法,自然是最不能接受的。这种做法,不仅体现在对小摊小贩的监管上,而是一种行政基因,在横扫城中村、驱赶流动人口等方面皆有体现。
  无证,一定是不对的。尤其开在居民区里,烟油确实是个问题。但经营多年,被市场广泛认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老牌小吃店,关停是唯一选择?
  更何况,阿大的驼背,其实是一种叫做“脊柱侧弯”的疾病(4级残疾);开餛飩店的姐妹三人都下岗,餛飩店是一家的生计。这些本属弱势群体,又自立自强,不给社会添负担,不给政府找麻烦的人,要不要正视他们存在的合理性,及背后的谋生诉求?
  要问一句,真的不能在现有场地,给阿大颁发一个执照吗?有没有问过周围居民的意见?他们是觉得困扰,还是感到便捷?食品安全博士钟凯说,“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小吃,都不在有证餐饮,各种犄角旮旯的地方才好吃。科普或者接受采访的时候我会说,一定要去有证的地方吃。但另一句没说,真正的吃货才不管有没有证呢。”这种观点或许能够代表最普遍的民意。
  上海有很多“弄堂小店”,这是上海的特色,这是上海区别于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风情,这是很多人喜欢上海的原因。能不能对有历史渊源、解决本市就业、没有出过卫生事故的小店,颁发特许经营资格?发了牌照后,定期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再整改,甚至关闭也可以啊。
  阿大还算好的,毕竟有个固定的经营场所,不会被城管赶得满街跑,更需要关注的是那些流动摊贩。他们的谋生意愿可能更强,生存状态可能更差。
  国内的小商小贩,随时遭遇灭顶之灾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缺乏发声渠道,是社会中的隐形人。印度替小贩制定国家政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一个叫做自我就业妇女协会(SEWA)的社会团体,从1972年开始,替他们奔走疾呼。
  2003年,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NASVI)成立。这个组织的成名一战是2010年状告政府。由于要举办英联邦运动会,政府担心市容受损,要求小贩停业。最后法院裁决NASVI胜诉,这就是著名的“权利第一,市容第二”。
  谈小商小贩,不能不谈台湾地区。现在去台湾旅游,吃,成了头等要务。尤其是各种夜市,遍布台湾各大城市,不仅方便了当地人,也成了旅游业的招牌。
  小贩繁荣背后,既有放权也有管理。而平衡的基础,是各种摊贩管理自治条例。比如《台北市摊贩管理自治条例》,非常详细的一一列明,台北哪里可以摆摊,营业时间从几点到几点。而在故宫博物院周围、中山北路、中正路等重要街道不能设摊。在有序管理的同时,也积极主动地给商贩发放牌照,并允许他们成立自治会,一些具体事务管理,由摊贩组织自己负责。
  每一个群体,都要有自己的发声渠道,否则,他们注定是被损害的。
  在成名的阿大身后,还站著成千上万生意做得并不好、艰难维生的摊贩。在秉公执法时,是否可以体察每个人具体的生存状态,正视他们自食其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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