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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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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3版:先驱时评
限养一条狗就可以治理狗患吗?
 作者:犁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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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条,不得饲养烈性犬。
  不论是在哪儿,没有人反对对“狗患”进行依法监管,这是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其他人不受狗伤害的需要,不可或缺,但同样,不论在哪儿,如果要限制公民养狗的数量,恐怕很多人不答应。
  一则,养狗是公民的权利,限制一个人养多少条狗并不恰当。二则,“狗患”问题与每户所养的数量多寡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与养狗者的个体素质、城市的管理规定及执行情况直接相关。一个人有良好的素质,自觉管理好家养的狗,即使数量多一些,也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当然,如果有的人缺少道德素质,从不管好自家的狗,城市也缺少合理的约束规则,无法对“狗患”进行有效治理,即使只养一条狗也会成为周围人的“狗患”而让人讨厌。
  事实上,管理居民养狗,只要守住一条底线,别对他人造成影响、伤害即可。换言之,治理“狗患”,要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原则,而不能趁机干涉公民养狗的权利。比如,要求给狗注射疫苗;主人携犬出户时给束牵引带,及时清犬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禁止出入三类场所等。
  以法律法规形式限制公民养狗的数量,既不符合民俗习惯,也有干涉民权的嫌疑,超出了政府管理的权限,也定难得到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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