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在2009年10月9日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当时她与一名华人男子李鑫(Xin Li,音译)拥有事实婚姻关系,两人一起申请移民,李鑫是移民的主申请人。
2010年12月,她前往日本度假,探访了一位“老朋友”--中国男子吴振(Zhen Wu音译)。2012年2月,她通过家庭团聚移民的方式担保吴振移民加国。在填写资料时,她却隐瞒了自己曾经在加拿大曾与李鑫同居的事实。问卷中她写道,自己与吴振是从2008年就开始恋爱,通过网络、电话一直保持联系。
但是移民部官员检查以前的资料,发现2009年李娜明明是以李鑫的“伴侣”身份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官员认为李娜谎报资料,隐瞒了事实。经过综合考虑,在2014年4月9日对李娜下了驱逐令。
李娜向法庭上诉,上诉法庭认为,虽然李娜未能诚实地、完整地、真实地提交申请移民资料,但她没有对移民官隐瞒自己的婚史和婚姻状况。
最重要的是,她的女儿Chloe也在2013年5月于加拿大出生,是加拿大公民。同时Chloe患有哮喘,中国空气质量较差,若驱逐李娜离开加拿大,Chloe就需要跟著她到中国生活,这对Chloe的健康不利,而如果Chloe留在加拿大继续生活,则有父母的陪伴是最有利她的成长的。考虑到李娜的女儿在中国上学和就医等方面将面临困难,特别是北京严重的空气污染曾导致孩子患上哮喘,移民上诉委员会批准李娜上诉得直,同意李娜继续保持她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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