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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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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咨询财经
TPP谈崩可能因为它:新西兰举国反对的I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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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DS是“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
  机制的简称(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在传统国际关系中,私人与国家发生争端,只能转化为国与国的交涉,像WTO仲裁就是遵循国家-国家争端解决办法。但1969年,乍得-意大利双边投资协定出现投资者与国家的争端解决条款,从而让ISDS正式登上国际舞台。
  真正将ISDS发扬光大的是美国。由于美国投资者在全世界无孔不入的逐利,美国开始主张在各个双边投资协定中加入ISDS,允许美国投资者状告被投资国,直接主张自己的权利。发展到现在全球有超过3000个经济协议都附有ISDS条款。
  ISDS机制之所以被TPP全盘接收,是美国独排众议的结果。而在美国抽身退出之后日本开始接棒,成为这一机制的主要推手,归根到底是因为美日两国在海外都有大量投资。但对新西兰来说,这个机制非常不合时宜,与工党政府的环保目标直接冲突。
  加拿大就是一个“血的教训”:加拿大是根据《北美自由协定》(NAFTA)的ISDS机制被起诉得最多的国家。加拿大政府在过去二十年被起诉了36次,绝大多数诉讼都和政府的环保政策有关。雪佛龙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其他可能产生重污染的企业,只要认为政府的新环保政策可能影响自己的利益——无论是减少核能还是制定新的煤炭燃烧标准——都可以把政府告上法庭。美国油气勘探商Lone Pipe正在向加拿大政府提出天文数字的诉讼,只因为魁北克省禁止使用水力压裂开采页岩气。水力压裂是用水压将岩石层压裂,释放出其中的天然气或石油,会给环境(尤其是地下水层)造成严重破坏。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如果LonePipe胜诉,加拿大将面临高达1.189亿美元的政府赔偿——要知道过去二十年加拿大在ISDS机制下总共才赔了1.28亿美元!(作为对比,美国在ISDS机制下被起诉了20次,赔偿额为零)
  当然对加拿大这样的富国来说,几亿美元的赔偿不算什么,更严重的是这类诉讼会带来“寒蝉效应”:在败诉之后加拿大除支付赔偿外还需修改环境法律,否则其他公司也会效仿群起攻之,让它不胜其扰;即使最后侥倖胜诉了,政策制定者也噤若寒蝉,生怕出台新的法规也会被外国投资者告上法庭。站在国家和政府的立场上,出台新法规是回应民众不断提高的安全、健康、环保、福利的要求;但对外国投资者来说,政策的变动侵犯了收益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因此外国投资者往往利用ISDS机制以讼逼和、迫使一国政府在政策和法律上“开倒车”。
  上周在峴港的TPP会议上,发生了加拿大否认达成原则共识、总理突然缺席领导人会晤的戏剧一幕,不排除和日本强推ISDS机制、引发加拿大反感有关。新西兰大选后,把气候变化和环保放在最优先位置的左翼政府已经上台,更加难以接受外国投资者对本国“环保大业”的干涉。而像埃克森美孚这样的全球巨无霸,一年营业收入2180亿美元甚至超过了新西兰的GDP,武装到牙齿的诉讼阵容完全可以把新西兰政府给“告死”或“拖死”。“ISDS猛于虎”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
  讽刺的是,在住房问题上工党政府表现得无比硬气,但在环境问题上却模稜两可,还不如加拿大立场坚定。工党政府赶在TPP生效前封住了外国人购买新西兰现房的通道,经济发展部长DavidParker说“等到加入TPP再行动的话,新西兰就丧失了保护本地住房市场的政策空间”。可是对环境来说不是一样的道理吗?ISDS难道不是对新西兰环境立法的一种倒逼吗?在ISDS机制下新西兰环境保护的政策空间又还剩多少呢?结果总理Ardern反而用听天由命的语气提前挽尊:“我们对ISDS机制只能尽力而为了”。
  在外国购房人和外国投资者当中,可能政府觉得柿子还是软的好捏吧。你看——怎么捏都不会有人来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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