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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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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3版:环宇快讯
教唆泄密案 马英九被判有罪入狱四个月 现身记者会 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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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5月15日,身陷教唆泄密案的马英九被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有罪、坐牢四个月,或罚款新台币12万元。
  得知判决后,马英九于来到位于台北闹市的西门红楼出席一场活动。马英九告诉等候在现场的记者媒体:“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跟先前三个相关的判决结果认定不一样,对这个问题必须要理清。这个案子是一宗宪法诉讼案,我争取的不仅是我个人的权益,也包括未来总统的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我一定要理清这个问题。我一定会上诉。”
  和媒体交流完之后,马英九进入到西门红楼参加一个记者发布会。现场马英九的支持者高喊“加油”的口号。
  台北地检署对这起“泄密案”的起诉书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在明知调查司法关税案的“100特他61案”并非只是行政不法,却仍泄漏侦查秘密、民进党立法院总召柯建铭的个人资料和通讯监察资料给江宜樺和罗智强。起诉书还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9月4日教唆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向江宜樺泄漏侦查中的秘密和监察通许获得的应保密资料。
  针对马英九“泄密案”,2017年8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马英九无罪,认为马英九是依宪法第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而教唆泄密的指控罪证不足。但是台北地检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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