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开始下调抗癌药价格。
据新华社说,今年5月以来,经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相关17个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协商。
根据税收政策变动情况重新确定了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购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有关通知要求,抗癌药相关企业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各地药品招标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按照新价格在网站上公开。
消息尚且没有公布降价药物名单以及对仍然没有能够降价的药物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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