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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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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先驱社会
口译员眼里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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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借用过去的称呼我叫它为“衙门”;法庭——借用过去的称呼我叫它为“公堂”。衙门也好,公堂也罢,反正你没事是不想来的。如果来了,不是证人,十之八九就是有事了,只是事情的严重程度而已。
  在今年第一期的专栏中,我谈到我今年的计划时说过,今年除了继续在这个版面和大家分享案例之外,还将以网络的方式和大家见面,直接分享法庭里面的实际经验。目前我在YouTube上开设的“甘律师说法”网络节目已经进行了两期。在这期的网络节目当中,我访谈了法庭口译员魏越先生,题为“口译员眼里的法庭”(敬请关注YouTube——“甘律师说法”)。选择这一话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新西兰人权法第24条(g)规定:如果被指控犯罪的人无法理解法庭使用的语言或用法庭使用的语言说话,那么他应有权利得到口译员的免费协助(YorkWEI翻译);二)华社的人口多了,各式各样的纠纷(刑事、民事、家事和商业等等)自然也就多了,如果需要上法庭,口译员的协助是非常重要的。
  我在公堂上见过形形色色的原告、被告和证人,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说话表达的方式也不同。有些人上公堂后很紧张,害怕说错话;有些人则满不在乎;还有的是做了万全准备,要把纠纷说清楚。其实大家可能不知道,有了万全的准备只是个开始,因为没有人知道庭上律师会问什么、法官会问什么以及自己会如何回答问题。因此,口译员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说口译员只是个与法官或陪审员沟通的桥樑,我认为是低估了口译的重要性。
  我在公堂上见过说话速度像开机关鎗一样快的人,然后口译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许多来自证人的证词也就这样流失掉了。证词的流失,就绝对可能造成法官没有得到全面的证词。我常在庭审前提醒我的当事人,要记住自己的证词不是自己懂(或律师我懂)就好了,还要衙门里审理案子的人都懂,这些人可能是法官一人或12位陪审团员。
  口译员魏先生在我这期的YouTube——“甘律师说法”网络频道里谈到了他曾经碰到过的问题,也提出了改善的方式。问题有哪些呢?例如:证人引经据典,使用成语或者是用现代的流行语陈述证词。引经据典,对有文学功底的证人来说用中文陈述不是个问题,但是对即时口译就有其困难的地方了。你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或“你好牛”,即时口译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口译员的责任是口译你在公堂的证人席所说的话,或把中文的证据(例如微信交谈记录)翻译成英文,而不是代表你“揣测”“宰相肚里能撑船”或“你好牛”的意思是什么。
  魏先生还总结了三点值得需要到公堂里的人注意:1)放慢说话的速度,有条理地表达,语速要让听的人有时间消化;2)眼观八方,察言观色。口译员不是万能的,说话时要注意观察口译员是否跟得上你的节拍,而不是一开口就说出一大串,口译员根本就无法口译;和3)不用怕自己用英语表达,口译员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一方,其角色是协助,而不是“帮助”。
  更多细节,大家如果有时间,不妨关注我在YouTube上的网络频道——“甘律师说法”,了解在法庭上有口译员协助时,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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