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回顾
2020年07月30日
新闻内容
第B02版:广告
一词之差,8.5万酒驾案件或重审?
 作者: 

浏览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期有个案例,是关于警方在执行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测试程序的程序表内,因没有向驾驶人引用法律规定的用词,导致警方获取的驾驶人酒精过量的检测数据,被法官判决为不能作为呈堂证据,并依法撤销了警方对驾驶人醉驾的指控,新西兰先驱报也在本月22日报道了该案。该判决导致8.5万个酒驾案件一夕之间成了法律问题:依据本案的判决,过去已经认罪的人,案底怎么办?还没有认罪或还没被判刑,但已被警方起诉醉驾的驾驶人,案子该怎么处理?
  据悉,代表警方的律师已经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不管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如何,影响的层面都不会小。
  需要提醒大家,警方程序表内容的错误,不代表适用于每一个醉驾的驾驶人。因为有些驾驶人并没有进入到第二阶段的酒精含量测试程序。
  警方检测酒精含量通常采取三个程序:1)路边排查测试,警方拿一个小检测仪让你说几句话,然后这个小检测仪会告诉警察你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大概是多少。该检测数据不构成呈堂的证据,但可以正式启动依法你必须配合警方进行的接下来的酒精含量测试程序;2)在第二个程序,警方会要求你将呼气吹到酒精检测仪内,如果你每公升的呼气中含有250-400毫克的酒精,那你只会收到罚单和扣点数,而不需要出庭面临刑罚和留案底。但是如果每公升呼气超过400毫克的酒精含量,警方就可以把检测数据作为指控驾驶人醉驾的决定性证据;3)第三个程序则是让驾驶人在无干扰的状况下,在10分钟内自行决定是否愿意提供血液作为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超过每毫升80毫克的样本/证据。
  依据道路交通法第77条第三款规定,警方有法定责任告知驾驶人每公升呼气超过400毫克的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如果驾驶人没有在10分钟内选择提供血液作为酒精含量检测的样本,酒精测试仪的检测数据将是决定性的证据证明驾驶人已经违法醉驾的话,那么酒精测试仪的检测数据就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为什么此举如此重要?我认为至少有三个因素:1)以驾驶人的血液作为检测酒精含量的样本比较没有争议;2)虽然科技进步,但酒精检测仪毕竟只是利用驾驶人的呼气作为检测样本,检测数据是否能够次次准确,对有些人来说还是存疑的;和3)依法如果醉驾成立,除留有案底外,法官必须依法判处驾驶人停牌至少6个月和罚款。因此,为了维护驾驶人的权益,现行道路交通法准许驾驶人选择是否提供血液样本作为是否醉驾的证据。
  法官认为警方没有引用法律的用语告知驾驶人如果没有在十分钟内决定提供血液样本的话,会造成当事人有案底记录和至少停牌6个月及罚款的刑责,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从已发布的案例来看原因有三:1)警方程序表内的内容,之前只是告诉当事人,如果你没有在10分钟之内要求血液检测的话,你刚才所做的呼气酒精检测将作为“起诉”你的决定性证据,而法律上这一用词是“定罪”;2)“起诉”不等于“定罪”;和3)可能有些驾驶人虽然怀疑呼气检测仪的准确性,但认为只是作为“起诉”的决定性证据,并不代表是能够让当事人“定罪”的决定性证据,因而选择不提供个人的血液样本。
  不过警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以论述的要点。本法第64条第二款清楚地说明驾驶人不能够以警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作为辩护理由,因为只要警方能够提出他们所有的程序都是合理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检测结果没有因为程序不完整而受到影响,那么检测的结果依旧有证据效力。尽管这一次警方引用了该条款,但是法官认为警方的用词并没有按照本法的规定处理,而且警方也不是第一天才发现这个问题。因此,如果警方没能按照法律执法,法官就必须引用第77条第三款,判决酒测检测仪的数据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上诉法院是否会同意法官这次的判决,还要拭目以待。对于过去已经认罪并且已经有了案底的驾驶人或者还在等待判决的驾驶人,我目前唯一的建议就是等上诉法院判决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验证码:
    最多200字。 当前字数
CopyRight 2003-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在线投稿 | 使用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