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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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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版:先驱博客
婴儿拖行事件中的声像恐怖
 作者:顾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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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一名婴儿在轮椅上出生并坠地后被倒悬拖行死亡,这一事件日前已经有行政处理结果,涉事的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当日病区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行政职务被免去,当班医生被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时建议市卫生行政部门暂停其执业活动半年至一年,等等。当然,整个事件的处理并非仅仅这些方面,也还要妥善解决婴儿父母赔偿诉求。
  这是一个悲伤的事件,我相信事件相关者中不会有一个人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件。然而,当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发生之后,责任方应该怎么办?尽管目前进行了行政处理,但视之为敷衍也未尝没有理由。为什么呢?因为婴儿死亡事件是1月2日发生,上述行政处理的作出则在1月30日,而这却是“巧”在有了关于该事件的新闻报道已经在网络大量传播,并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的背景。因此,未尝不可以反问:“如果该事件没有见诸媒体,责任方会怎么办?”
  这一反问的依据并不只限于上述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差。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一名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在整个事情发生过程中,医院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责任为什么不首先是医院的,在话语中只成了“相关医护人员”的?这真是干活的人总是罪人。不过,这可以视为医院自身的责任分担问题,跟受害人及其家属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属于一种道义关系。
  1月30日《新京报》发布快讯,快讯中采访当地卫生局,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负责人不仅称监控录像无法看清,而且著重强调死亡婴儿系先天畸形。这是令人后背发凉的答覆。假设该名婴儿确实是先天畸形,但畸形也仍然是一条生命。
  该事件不是医院接生是否导致孩子畸形问题,其实质是一个事故与死亡的关系问题。畸形与否,跟孩子被倒悬拖地死亡有什么关系?就事件本身的利益方讲,孕妇丈夫潘先生非常了不起,竟然搞到了监控录像,因而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就公众讲,如果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却没有监控录像,或者即使有也并没有机会和能力搞到监控录像,怎么办?天下是否还存在公义?
  在一个有了声像技术的时代和社会,声像拓展了人类确认事实的渠道和手段,原本是一种现代性进步,但如果事实的确认必须通过声像这个渠道和手段才得以实现,那么,这就是一个恐怖的时代和社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时代和社会将没有公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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