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出台两个规范文件,有著积极的意义,有利于规范旅行社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利于国内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从法律法规、风俗禁忌以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具体处理,都做出了相应的要求,对导游领队进行了专业性指导,有利于各种紧急问题的应对,建立起文明旅游与安全旅游的行业规范。
积极意义有,但旅游新规也不可避免的有不妥之处。特别是在,《规范》还赋予了导游领队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权力。这一权力有著不好的导向,那就是容易导致导游由服务者变成了管理者,容易激发导游和游客的矛盾。
当然,国家旅游局此番初衷源自,中国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作为服务者,领队导游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和劝阻也未不可,但这种举报却很不妥。谁能保证这一权力不成为部分导游威胁要挟游客的工具,尤其是,不文明旅游行为等逐渐纳入了信用记录,对旅游信用生活关系重大,正如一网友言,到最后是不是都成了拿钱摆平?举报会不会成为导游强迫购物的“新生产力”呢?
可以说,导游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解决麻烦,服务游客,所以在日本,人们称导游员为“随行”,为“无名大使”。而目前我国导游存在很多问题,例如黑导游丛生,满口脏话与游客打架,甚至索要服务费;导游成为了“导购”,强迫购物十分普遍。如今人们旅游防止被导游骗都成了旅游前的准备课。原本就强势的导游,又给予其一定的权力,想一下也难让人放心。
由此来说,新旅游规定实施,相关部门应做好相应准备,谨防导游服务者变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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