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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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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知识:西方「邪教」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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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兰是一个开明、宽容的社会,对于各种类型的宗教有很高的容忍度。在没有更多证据呈现之前,断言格洛里亚社区就是「邪教」(Cult)是不负责任的。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格洛里亚社区的一些外在表现和邪教的某些特征相吻合,了解一下这些特征究竟是什么,「邪教」在西方是如何界定的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网络资料显示,当代邪教是世界新宗教运动的极端产物。新生宗教在发端时期,大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宗教文化的色彩。多数流派规模较小,影响有限,自生自灭。有些教派不断调整教义、教规,逐渐与主流社会价值体系融合,成为稳健型社会力量。还有一些极端教派奉行反社会、反文明的教义,实施教主极权统治,对信徒强制洗脑和精神控制,成为具有严重犯罪性质的极端组织——邪教。
      在西方,邪教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但往往被囊括在准宗教团体或「膜拜团体」之中。在英语中将大卫教派、天堂之门、奥姆真理教、统一教这类邪教组织归为Cult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各类邪教组织已多达2万多种,遍及大多数国家。如,仅法国就有科学教、耶和华见证会、太阳圣殿教等大大小小邪教组织约170余个,信徒近30万人。
      宗教学者多数对具有反传统色彩的新生宗教派别深恶痛绝,他们认为「邪教是持不同于公认为正统信仰的宗教团体」,它们「偏离于普遍的道德传统、公共权力机构、政治、和司法机构所共同遵守与确认的宗教组织及其理念」。美国学者詹姆斯·路丁和马西姬·路丁提出14种「邪教特征」:
      (1)宣誓效忠一个全能的领导者,相信他是救世主;
      (2)反对或禁止理性思维;
      (3)通常以欺骗的手段来吸收新成员;
      (4)削弱成员的心理防线;
      (5)随心所欲地进行犯罪;
      (6)与外部世界隔绝;
      (7)领导者独裁决定成员的事业和生活;
      (8)成员为组织或领导奉献所有的精力和资金;
      (9)成员为组织全力工作,却得不到适当的报酬;
      (10)反对妇女、儿童、家庭;
      (11)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12)伦理体系的准则是卑贱者将在末日受到审判;
      (13)制造神圣和神秘气氛,财政状况隐秘;
      (14)时常有暴力或潜在的暴力倾向。
      另一位著名反邪教专家瑞克·罗斯的专著《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Cults Inside Out)受到了众多国际主流媒体的推介,他认为界定破坏性邪教可以遵循三个基本标准:
      (1)一个不担负任何责任的独断专行的教主,他/她几乎可以随心所欲支配该团体,实质上这个邪教就是这个教主。
      (2)通过高强度的思想灌输,阻止信徒产生批判性思考并最终对信徒产生不当影响,即通常所说的「洗脑」。
      (3)该团体对他人有害,包括对信徒经济剥夺、躯体虐待,命令信徒拒医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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