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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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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7版:先驱时评
带薪休假落实难,须完善制度设计
 作者: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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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此举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专家的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但细加分析不难发现,这只能算是一个美好愿望。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毕竟不同于一般单位,具体到带薪休假,有两点不同值得关注。
  其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端的是“铁饭碗”,他们不必担心因带薪休假而丢掉工作,也不必担心因带薪休假而影响晋陞。其他单位则不一样,带薪休假难以落实,一是单位“不让休”,二是员工“不敢休”。为什么“不敢休”?就是担心强行要求带薪休假会惹恼单位领导,说不定因此丢掉工作。即使不会丢掉工作,也可能影响业绩、影响晋陞,甚至让自己失去原来的工作岗位——这些单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某个人带薪休假,其工作岗位得找其他人顶上,这种“顶上”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长期的。所以很多员工“不敢休”,这个问题不会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而消失。
  其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是相对固定的,带薪休假不会影响他们的收入。其他单位则不一样,多数单位员工的收入由“工资+奖金”构成,其中工资是小头,奖金占大头。员工带薪休假后,所带之“薪”仅是工资,而不包括奖金。这样,员工带薪休假在收入上损失很大,以至于很多员工宁可不休假,舍不得休。还有不少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收入与工作量直接掛鉤,员工可休假,但没收入,更舍不得休。同样,这个问题不会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而消失,“示范效应”难以形成。
  说起带薪休假,专家学者总是强调要破解“不让休”和“不敢休”问题,其实,“不愿休”问题更值得重视——说是带薪休假,但只是带很少的薪水,使得“带薪休假”名不副实。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便通过监督、追责等措施让所有单位允许员工带薪休假,很多员工还是舍不得休,而休假员工也享受不到货真价实的福利。
  所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除了加大监督和追责力度,还需完善“带薪休假”本身的制度设计。比如:所带之“薪”究竟指什么,是否包括奖金;员工带薪休假后,其工作业绩怎么考核,原来的工作岗位是否保留……唯有更细致、更合理的制度设计,才能让带薪休假制度更贴近现实、更具可操作性,逐步让每个劳动者都能享受到这份制度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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