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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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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7版:先驱时评
出去吃饭要收空气净化费了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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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一餐厅装空气净化器,每位食客收费1元。江苏省张家港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近日接市民投诉,称其到某餐厅就餐时被收取了1元钱的“空气净化费”,且收费前无任何提示。接到投诉后,物价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确有其事。物价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该餐厅开出了行政警示书,责令其7天内自行整改。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餐厅认为提供了服务就可以收费,这是导致其收取荒唐“空气净化费”的主要原因。
  对“空气净化费”应该一分为二看待。首先,商家购置安装空气净化器,确实增加了费用,而其在日常的使用和维护中,也会出现一定的成本。从人之常情上来看,商家认为“提供了服务就可以收费”并非没有一点合理性。或许有人会说,保持餐厅空气清新、创造一个好的就餐环境,本是餐厅应为顾客提供的最起码的服务,商家不该为此巧立名目收费。话虽如此,但现如今由于大环境的原因,空气质量欠佳是一种普遍存在,好空气并非唾手可得。在并无强制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该商家主动投资净化空气,也是环境意识增强的体现,虽然其目的是为了招徠顾客,毕竟也对改善自身的环境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消费者的健康有利。这种行为本身,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涉事商家确实应该从“空气净化费”中得到警示,增强法治观念、对经营和收费行为自觉进行规范,不能率性而为,更不能有悖现行法规。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商家思考:是否商家只要提供了服务,就一定要收费呢?显然不是。商家的消费环境好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就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前往,最终受益的还是商家。而不少商家或下大力气进行装修、营造“情调”,或推出各种各样的免费特色服务,其原因便在于此。假如商家安装空气净化器后,并不收费,而是将其作为餐厅的一项特色和优势来宣传,必能增加自身的美誉度、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良好形象。由此带来的收益,恐怕远超收取1元钱“空气净化费”这点蝇头小利。
  实际上,应该从“空气净化费”中得到警示的,并非只有商家。十面霾伏、环境恶化,包括政府部门和每一个人在内的全社会都应为之反思。治理雾霾、保护环境,任重道远,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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